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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含广西)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3-3-29 11:23:57

广西

已公布

2013

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 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海南

已公布

2014

根据海南省基础教育水平和基础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海南异地高考方案,将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南的就读、居住年限和外省籍务工人员在海南缴纳社会保险、居住年限以及从业情况,作为在海南报名参加高考的准入条件和报考批次的资格。以下三类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海南报名参加高考。

重庆

已公布

2013

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四川

已公布

2014

在四川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该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四川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贵州

已公布

2014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 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 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

云南

已公布

2013

考生及父(母)户籍在云南,考生高中连续就学满3年,具3年学籍;或考生户籍在滇,具初高中6年学籍,父(母)亲户籍不在滇但在滇具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

西藏

未公布

 

 

 

 

陕西

已公布

2014

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 以上(1),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报名参 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甘肃

已公布

2013

在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前提下,2013年和2014年在甘肃参加高考的考生仍需具有该省的户籍。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该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青海

 

 

 

 

宁夏

已公布

2014

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宁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对于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宁夏规定: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6)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新疆

已公布

未明确时间

根据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本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