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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3-24 7:42:45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近期,我市发生了多起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和涉校财产损失事件。为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校园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防煤气中毒和交通安全教育

从今年年初到现在,我市发生了多起家庭住宅煤气中毒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死亡人员中包含我市在校学生,事故令人痛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举一反三,积极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加强学生防煤气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晨会、班会、校园广播和板报墙报等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家长、监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管责任,安全教育必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同时,要加强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无牌无照车等非营运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二、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学校资金财产安全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资金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将学校全部收支纳入预算。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规定的标准使用经费。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二是严格中小学校收入管理。各项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线”管理规定,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三是严格中小学校支出管理。中小学校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实行政府采购。四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控制、流程控制等手段,将财务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要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配备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重大开支和重要经济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五是做好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自主运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允许将中小学校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经营。要严格食堂财务开支范围,将学校食堂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支出,实行专帐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六是强化学校安全保卫措施,加大财务室、档案室、计算机室、学校大门及围墙等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保卫力度,加强日常监控和巡查,严防范犯罪分子实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强化内宿学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电器线路有无破损、短路、接触不良等故障,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以保证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磁炉等电器。同时,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外来人员出入学生宿舍。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的管理,严格按要求做到学生在上课时间及内宿生在午休、晚休时间出入校园的管理要“有班主任签字、有门卫登记、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各学校要加强学校保安、宿舍管理人员的选拔配备和监管培训,确保聘用人员道德品质合格、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过硬,严格落实学校保安、宿舍管理人员按要求履行安全管理各项职责。

四、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

春季雨水繁多,温度适宜,是野外蘑菇大量生长的季节,各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要采集和食用野蘑菇、桐油果及其它不明果实菇菌,劝导家长严禁采集食用野生蘑菇,积极开展防止野生蘑菇中毒知识的宣传。各学校要全面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食药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要重点检查食堂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要票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凡学校食堂所采购的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索取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南宁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