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至2014学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5-6 8:14:25
关于开展2013至2014学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2014-05-04 | ||||||||||||||||||||||||||||||||||||||||||||||||||||||||||||||||||||||||||||||||||||||||||||||||||||||||||||||||||||||||||||||||||||||||||||||||||||||||||||||||||||||||||||||||||||||||||||||||||||||||||||||||||||||||||||||||||||||||||||||||||||||||||||||||||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我市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我局决定于2014年5月12日至 一、检查对象 1.2013年12月31日前,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且参加2012至2013学年度检查的在册民办学校。 2.2013年12月31日前,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但因未到年检期没有参加2012至2013学年度检查的民办学校。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依照办学章程开展办学活动情况,包括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依章开展活动情况。 2.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3.学校财务制度落实及财务管理情况。 4.学校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和教育管理情况。 5.学校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参与上级组织活动出勤情况。 6.《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三、检查应交材料 1.《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见附件1)。 2.会计师事务所对民办学校做出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办学经费审计报告书。 3.学校提取发展基金报告书,内容包括:2013年度学校净资产增加额或净收益,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情况。 4.民办学校办学住所(场所)租赁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 5.《办学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文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民政局发),所交份数按民政局要求执行。 四、检查时间安排及检查程序 (一)自查自检:2014年5月12日—16日。 各民办学校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并填好《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报告书》,收集应交的材料,按上述材料序号要求编好序号,所交材料一律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注明材料名称及份数。 (二)材料送审:2014年5月19日—23日。 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职学校分别将材料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教育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学年度检查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三)整改补审:2014年5月26日—30日。 对学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学校要限期整改,并重新将材料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四)公布公示:2014年6月中下旬。 市教育局公布学年度检查合格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情况,并在市教育局网站(jy.nanning.gov.cn)上公告学年度检查合格学校名单。县区、开发区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情况由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自公告。 (五)汇总备案:2014年6月30日前。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将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年度检查结果和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的年度检查结果分类填写《2013至2014学年度年检合格名单》分别送我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备案。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田彬,联系电话:5568040;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廖家江,联系电话:2807191。 附件:1.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报告书 2.2013至2014学年度年检合格名单 南宁市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
民办学校学年度检查报告书 (2013至2014学年度) 填报学校: (章) 报告日期:2014年 月 日 南宁市教育局
学年度工作总结及新学年度工作计划
说明:1. 本报告填报一式2份 2. 表内的“学年度”指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 3. 学校类别指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注册文化、体育、艺术、卫生等属类。 附件2 2013至2014学年度年检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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