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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9-13 10:48:15

关于印发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2014-09-11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2014828


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涉及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按照“扩容、提质、公平、安全、首位”的工作要求,以提高首府教育首位度为主要目标,强化教育系统绩效管理,严格目标责任,突出工作实绩,创新方式方法,加快首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确保年度各项教育工作目标和绩效考评指标全面完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做出新贡献。

二、考评对象

市教育系统绩效考评对象为市教育局机关12个科室,15个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33所直属学校、8个二层机构,共68个单位及科室。

三、绩效目标设置依据

2014年度教育绩效目标及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的依据文件主要有:201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13号)、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3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南宁市及南宁市承办的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1418号)、2014年南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南办发〔201433号);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41号);市教育局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状;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教〔201412号)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南宁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大决策提出的涉及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的相关文件等。

五、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采用过程督查与日常考评、年度绩效指标考评、年终评议、机关内部绩效考评、绩优绩差考评等方法进行考评。

(一)过程督查与日常考评。

各数据采集单位(科室)要认真履行绩效指标进展情况的督查和督促指导相关县区或单位按要求不断推进指标进度、完成年度目标等工作职责,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情况记录,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及时处理指标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担年度绩效指标的各科室,按要求向局办和绩效办报送工作进展和相关证明材料,局绩效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被考评责任单位(科室)在日常工作、完成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对日常考评每次接收材料的情况和每次督查等工作情况做好记录,对绩效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二)年度绩效指标考评。根据各单位、各科室完成年度绩效指标工作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督查情况及自治区、南宁市绩效办年终察访核验的结果和成绩,确定各单位、各科室年度绩效指标的考评得分。

(三)年终评议。

1.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的年终评议办法继续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和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办〔201397号)执行。

2.机关内部绩效考评的年终评议由机关领导评议、机关内部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三部份组成。一是机关各科室、各岗位认真总结年度完成工作情况,通过会议或文件等形式向评议人员通报;二是局绩效办制定评议表,由机关领导、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及邀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二层机构各单位、直属各学校领导对机关各科室的工作成效、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议。

(四)内部绩效考评。

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局绩效办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制定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年度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二是将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及部门绩效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科室;三是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考评的过程督查与日常考评标准,合理安排内部考评周期,并形成年终内部绩效考评成绩结果;四是指导二层机构开展内部绩效考评工作,并要求二层机构各单位将年终内部绩效考评结果报局绩效办备案。市教育局将把单位内部绩效考评列入对二层机构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评体系中,年终与各单位完成年度教育工作绩效指标情况一并进行考核评分。

(五)绩优绩差考评。

1.绩优考评: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的考评加分按照《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评加分细则》执行;对机关各科室的考评加分根据上级部门年终考评时,得到自治区、南宁市绩效办审查认可并得到加分的,相关科室按折算分值进行相应的考评加分。

2.绩差考评: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及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的考评扣分一是按照各项指标的检查考核要点和评(扣)分细则或标准,对未按要求完成指标任务的事项进行相应的考评扣分;二是根据上级部门年终考评时,被自治区、南宁市绩效办扣分的,相关单位(科室)进行相应的考评扣分。

六、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考评周期:201411日至1231

(一)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

1.201425月,根据市绩效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机关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设定市教育局2014年度机关职能性指标,对我局年度绩效目标进行量化细化,明确考核指标、指标权重、评估标准、验收办法,形成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和评分细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绩效办审定。

2.201468月,根据今年市委、市政府对教育重点工作的部署、上级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要求和我市教育系统的主要工作目标,设置对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对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评细则》,明确本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所占分值、检查考核要点和评分标准、数据采集单位(科室)等,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印发执行。

3.根据市绩效办的要求,做好我局承担的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教育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武装工作指标考评县区的任务分解,做好我局承担的南宁市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 项目及市级教育重点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和扣分细则制定等工作。

(二)制订年度绩效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体系。

制订市教育局本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机关职能性指标和我局承办的自治区、南宁市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教育重点工作、武装工作等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建立责任体系,并对我局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做出较为全面、具体、明确的安排。

(三)绩效考评指标组织实施。

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分别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将自治区、南宁市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指标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并按照市政府正式下达的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上级要求,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月度、机关职能性指标按季度、共性指标及其它指标每半年报送工作纪实、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并将相关工作部署文件按规定要求上传到南宁市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系统中;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认真实施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做好跟踪督查和过程进展的管理等工作。

(四)按时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1.机关职能性指标工作纪实报送要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每个季度后5个工作日内将机关职能性指标工作纪实相关数据和证明文件报送局绩效办,局绩效办按要求在每季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系统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2.自治区、南宁市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指标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要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每个月25日前将当月区、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指标工作进展相关数据和证明文件报送局绩效办,局办公室每月28日前按要求将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绩效考评办公室;局绩效办按要求在每个月底,通过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系统在线填报“特色工作”月度指标进展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其它指标工作进展报送要求。承担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各类绩效指标(即共性指标)的科室,于930日前和1230日前分别将前三季度工作进展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局绩效办。

4.年度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落实情况报送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单位完成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评各项指标情况,落实2014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评细则》的情况和证明材料(目录)于1220日前,将纸质《完成情况表》一式15份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市教育局绩效办指定邮箱。

5.年终考评工作要求。年底,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相关科室(单位)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进行分析和总结,开展自查自评,并于2015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绩效办,同时按要求整理归档台账资料,局绩效办通过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系统完成本部门《年度绩效指标自查自评表》、《年度绩效展示》等在线填报工作。

(五)过程督查与日常考评。

市教育局绩效办按要求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各级各类指标工作进展,并做好日常考评和过程督查工作。不定期对各被考评责任单位的绩效指标进行跟踪、督查或根据工作实际,与局相关科室共同对相关指标的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和察访核验,重点对自治区、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六)考评结果与等次评定。

1.201412月至20151月,市教育局按照《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和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1397号),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完成年度教育绩效指标情况进行核验考评,根据成绩结果确定各单位等次。

2.201536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绩效办公布的我局2014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成绩最终结果,局绩效办综合各科室年度绩效指标得分、年终评议和绩优绩差考评等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初步形成机关各科室的考评成绩和结果,报局党委或局班子会议讨论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后确定机关内部绩效考评结果。

(七)考评情况通报。

201512月,做好我局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2014年度教育绩效指标考评等次评定结果的通报工作。

(八)意见反馈和问题整改。

201536月,做好意见反馈和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七、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

(一)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激励的依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将绩效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

(二)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促进被考评责任单位(科室)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高。

(三)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问责的依据。绩效考评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被考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绩效考评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履行职责,推进绩效考评。各被考评责任单位、科室要自觉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材料,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好督查工作有关台账,采集工作数据,做到考评有账、评分有据。推进科学考评,提高工作效率。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单位(科室)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绩效考评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把考评标准,严格过程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在教育系统内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标准,规范指标调整手续。各单位原则上要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实施各项指标,不得随意变更评分细则。如评分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的,我局将在1031日前印发各被考评责任单位,并报送市绩效办备案。绩效考评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调整的,各责任单位须在9月底至10月份与市教育局绩效办和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并按要求办理指标调整相关手续,经分管市领导或自治区相关部门同意后,务必于1031前将指标调整相关材料分别报送南宁市绩效办和市教育局绩效办备案。

(五)积极探索,总结积累经验。今年,根据市绩效办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继续在机关内部全面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二层机构各单位应按要求开展内部绩效考评,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

(六)专人负责,及时联系沟通。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和二层机构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务必落实绩效考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各项指标的具体承办人,每个单位(科室)确定一名统筹协调,上下联系的绩效考评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并于912将本单位、本科室绩效考评工作责任人名单回执单(详见附件1)报送市教育局绩效办(十楼1001室)。

联系人:李璐,联系电话(传真):5598604

电子邮箱:nnsjyjjxb@163.com

 

附件:1.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人名单回执单

2.市教育局2014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职能性指标责任体系

3. 2014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指标(共性指标)南宁市教育局责任体系

4.设区市2014年度绩效考评“教育工作”指标南宁市教育局任务分解和责任体系

5.设区市2014年度教育为民办实事专项考评指标南宁市教育局任务分解和责任体系

6.2014年度自治区考评南宁市武装工作指标南宁市教育局任务分解和责任体系

7.2014年度市委市政府教育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南宁市教育局任务分解和责任体系

8.2014年度南宁市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考评“教育惠民工程”指标南宁市教育局任务分解和责任体系


附件1

 

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人名单回执单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20149   

 

 

性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室

手 机

单位责任领导

(局机关科室负责人)

 

 

 

 

 

 

具体联系人或总协调人

 

 

 

 

 

 

备注:请于912前通过交换、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送市教育局绩效办(十楼1001室)。

联系电话(传真):5598604,电子邮箱:nnsjyjjxb@163.com

南教办〔2014〕111号附件2-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