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宁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11-5 0:13:08
关于举办南宁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 |||||||||||||||||||||||||||||||||||||||||||||||||||||||||||||||||||||||||||||||||||||||||||||||||||||||||||||||||||||||||||||||||||||||||||||||||||||||||||||||||||||||||||||||||||||||||||||||||||||||||||||||||||||||||||||||||||||||||||||||||||||||||||||||||||||||||||||||||||||||||||
来源: 2014-11-04 | |||||||||||||||||||||||||||||||||||||||||||||||||||||||||||||||||||||||||||||||||||||||||||||||||||||||||||||||||||||||||||||||||||||||||||||||||||||||||||||||||||||||||||||||||||||||||||||||||||||||||||||||||||||||||||||||||||||||||||||||||||||||||||||||||||||||||||||||||||||||||||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展示我市残疾和智力残障学生的体育才华和精神风貌,激励残疾和智力残障学生勇敢、自信、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请各单位各学校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南宁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规程 2.南宁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报名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1 南宁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 三、比赛时间: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9:30 四、比赛地点: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北湖路西三里36号) 五、参赛单位: (一)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县(区)各出1个代表队;高新区与西乡塘区合并出队,经开区与江南区合并出队,华侨投资区与武鸣县合并出队。 (二)市盲聋哑学校可单独组2个代表队、市培智学校可单独组2个队参赛。 六、竞赛分组: 盲人组、聋哑组、上肢残疾组、下肢残疾组、特奥组。 七、竞赛项目: (一)公共项目: 2.立定跳运。 3.掷实心球( 4.单人1分钟跳绳。 5.双人1分钟跳绳。 6. (二)特殊选择项目: 1.原地双手运篮球(盲生组)。 2.三人板鞋竞速。 4.四人地滚球。 (三)亲子融合项目: 1.拔河 (学生与家长、教师融合参加)。 八、参赛资格: (一)必须是行政辖区内的在校残疾学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主动推荐学生到所在城区教育局,以便组队)。智力残障同学参加特奥运动会。 (二)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三)在学校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 九、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工作人员含引导员4人,运动员不超过15名,其中特奥运动员4名,另参加融合项目的非残疾学生2人,家长2人(运动员15名,男、女运动员人数可以自行调剂,但同一性别人数不能少于5人)。请严格控制人数,按后附表填写报名表。 (二)在竞赛分组的五个组别中,每组别报2名运动员;特奥组可报4名特奥运动员,另报2名非残疾同学、2名家长与智障同学融合参加比赛。 (三)每名运动员除参加特殊选择项目外还可在公共项目中各选择1个项目,亲子融合项目中报1个项目参加比赛,共选报3个项目参加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检录时间: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开始检录 (二)赛次及办法: 2.立定跳远每人3次试跳机会,取最优成绩作为决定成绩。 3.实心球每人投掷3次,取最好成绩。上肢残疾组可采用单手推,其它组别则必须采用双手经头顶将球向前掷出。 4.单人1分钟跳绳只进行决赛,以成绩决定名次。 5.双人1分钟跳绳只进行决赛,以成绩决定名次。 6. 7.原地双手运球:在直径为 8.三人板鞋 10.四人地滚球:四名选手融合团体赛。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办法 1.单项: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六人以下(含六人)少录取1人,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不安排比赛。 2.团体:每县(区)按获奖运动员的分数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奖励前六名。若积分相等则按所取得的第一名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排前,以此类推。 (二)计分办法 录取前六名时按7、5、4、3、2、1计分;录取前五名时按6、4、3、2、1计分;以此类推。 (三)奖励办法 1.单项:获奖运动员均颁发获奖证书。 2.团体: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单位颁发锦旗(或奖杯)。 3.优秀指导教师奖:凡积极组队参赛、无弄虚作假,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按教师人数5:1的比例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县(区)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市培智学校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运动员体检证明,意外伤害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复印件)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验,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2807293@163,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各代表队请于2014年 12 月 13 日上午9:00前报到,9:30举行开幕仪式,10:00正式开始比赛。 十三、费用 (一)大会负责横县、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四个县每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补贴各1000元;武鸣县、隆安两县往返交通费补贴各600元;邕宁区往返交通费补贴400元;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四区往返交通费补贴各300元;盲聋哑学校和培智学校(全体师生参加比赛和大会活动)交通补贴各1000元。各个代表队在额定的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各代表队自行解决。 (二)大会负责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所有参加活动的残疾和智障学生当天的午餐,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四、2014年12月1日上午9:30在市28中开领队会,并领取秩序册和号码布,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林文辉、李武抗 电话:2807293 十六、未尽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2 南宁市第七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报名表 单位(签章): 领队(1人): 教练及工作人员(4人): 手机:
注:在所报项目空格内打“√”.(说明:各队要严格限制报名人数,请按此表各项人数填写。多出部分视为超编人员,恕不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