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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工作方案(2014—2016)》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11-5 0:14:07

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工作方案(2014—2016)》的通知

来源:  2014-11-04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建设森林校园工作,绿化美化校园,现将《南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工作方案(2014201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21将本县区(开发区)、本学校建设森林校园的方案(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报市教育局“美丽办”。

联系人:黄子龙 黄锦安 联系电话:5568834

电子邮箱:nnsjyjmlb@163.com

南宁市教育局

20141020


南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

校园”活动工作方案(20142016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绿城,打造更高水平“中国绿城”的号召,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校园绿化、美化环境, 引导学生从小养成爱绿护绿,培育师生生态文明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营造温馨、和谐、绿色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森林校园。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更美丽“绿城”、“花城”的要求,着重体现森林化、多彩化,各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以“校园环境园林化、校内道路林荫化”为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美化、绿化活动,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校园植树活动,把学校建设成森林校园、人文校园、学习乐园,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中小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更美丽“绿城”、“花城”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校园植树,逐步推进校园森林化、多彩化,倡导师生捐树种树。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美化、绿化活动,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绿色校园,从我做起”的理念,做到人人营造绿色、人人宣传绿色、人人保护绿色。

三、建设时间

2014年—2016年。

四、主要举措

(一)做好规划,有步骤开展校园植树绿化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建设森林校园工作机制,把建设森林校园纳入学校规划建设中。

1.做好建设森林校园的平面图设计。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短时间内做好学校建设森林校园的平面图设计,建设森林校园要切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增加森林校园建设的内容,不能大兴土木。

2.做好建设森林校园的专项经费预算。各级各类学校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要增加森林校园建设的专项经费预算,并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各项收支公开、透明,为森林校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做好校园植树绿化,按照“六化”标准要求多种树、种大树。

1.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化”标准(生态自然化、森林化、多彩化、多样化、种苗本土化、管理低成本化发展)要求,开展校园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多种树、种大树,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特别是要突出以下“两化”,一是“森林化”,即要求要有密度和层次感,植物种类不能单一,要高低搭配,乔木、灌木要互相结合。二是“彩化”,即多种植开花的植物,提倡种植类似三角梅这样多年生、观赏性较强的花,达到一年四季进入校园都看到有花的效果。

2.有计划做好校园植树绿化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植树绿化工作当成学校常规的一项工作来抓实抓好,做好规划,做到“一无三少”:校园无裸露泥土;大草坪、大铺装、大水体少;硬堡坎、硬水岸、硬树池少;人工景观、人工水体、人工喷泉少。

3.师生家长共建森林校园。各学校可采取财政支持一点、学校自筹一点、家长和学生捐献一点方式,多方面筹措资金用于校园种树活动。要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的重要意义,在自愿的基础上,号召家长、学生捐款、捐树,在校园适宜种树的地方,组织师生、家长共同植树,共建森林校园。

4. 分工负责,科学养护。种植时要按各品种种植要求,严格种植步骤,确保成活率。苗木种植后,要进行科学细致的养护管理工作,把养护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开展“我为校园添片绿,认领树木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各学校要组织成立班级“护绿小分队”,认养校内绿化植物,开展拣垃圾、枯叶、养护绿化等活动。各班每天安排“护绿小卫士”在各班认养区域周围清理杂物,看护绿色区域。

五、奖惩机制

(一)任务要求。

1.多种树,种大树。校园面积在80亩及以下的学校每年新种大树(树高能达到5以上,直径达20厘米以上)不少于3棵,其他的树木不少于10棵;校园面积大于80亩的学校大树不少于5棵,其他的树木不少于20棵。

2.因地制宜增加绿化面积,每年新增绿化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建校比较早或校园面积比较小的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通过摆放盆景、立体式绿化等方式来增加绿化面积。

(二)奖惩办法。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评比标准,负责对本县区、开发区学校开展校园植树情况进行评比,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惩戒后进,并在每年年底推荐出两所学校参加市级评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由我局负责组织评比。2015年底、2016年底我局将组织市级评比,并评出校园植树优秀学校3所,每所奖励植树经费35万元或等值的树木、树苗。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制定出评比标准,定期对各班养护工作进行评比,从而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把这项工作当成优化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环保意识,要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科学规划。

各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从科学的发展观着眼,以符合实用、经济、美观和适地、适宜为原则,在长远美化绿化的基础上做好校园绿化规划设计,要通过校园植树、建设植物园区等来增加学校绿化覆盖率,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绿色精品工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充分利用黑板报、晨会、队会、校信通、校园网等阵地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良好的氛围,激发学生爱绿护绿的热情,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落实,注重实效。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做好建设森林校园活动的组织工作和任务分配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总结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结合其他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园植树,建设森林校园”活动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进行督办。

附件:南宁市森林校园建设主要标准


附件

南宁市森林校园建设主要标准

1.在校生生均绿地面积:小学大于6平方米,中学(含中职)大于7平方米。生均绿地面积=校园各类绿地总面积/在校生人数

2.绿化覆盖率:小学大于45%,中学(含中职)大于50%绿化覆盖率=绿化投影面积/校园占地总面积×100%

3.绿体率:小学大于350%,中学(含中职)大于400%

绿体率=校园绿化总体积(立方米)/校园绿地总面积上绿体量为1厚时的绿化体积(立方米)×10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草坪、水体、植被厚度小于1的绿化区:绿体率=100%

平均树高1-2的绿化区:绿体率=150%

平均树高3的绿化区:绿体率=200%

平均树高4的绿化区:绿体率=250%

平均树高5以上的绿化区:绿体率=〔平均树高(米)-2〕×100%

校园绿体率=Σ(各区域绿体率×该区域绿地面积占校园绿地总面积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