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发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中高考专栏>>中考信息

南宁市户籍的社会考生参加2019年南宁市中考报名须知

作者: 来源: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2019-4-15 10:03:57

有南宁市户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有南宁市户籍的初中历届毕业生,可以作为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南宁市中考。在执行考试、录取等政策方面,社会考生享受的待遇与本市考生相同(地段生定向录取政策除外)。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4月16日,逾期不予办理。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一)户籍在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考生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名。

(二)户籍在武鸣区、东盟经济开发区的考生到武鸣区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三)户籍在宾阳县、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的考生到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时应验审的证件

(一)初中应届毕业生。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应届毕业证明没有统一格式,但必须写明“姓名”、“全国学籍号码”、“入学时间”、“是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等内容,同时要加盖学校的公章。特别注意,应届毕业证明不能由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出具(即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本校报名,不能作为社会考生报名)。

(二)初中历届毕业生。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初中毕业证书。如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自行到初中毕业学校复印毕业证书存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四、报名费用

报名考试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共计83元/人。

五、电子照相

现场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来报名现场进行电子照相。

六、其他事项

    南宁市中考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的报名,与中考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19年3月22日